经与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石鼓乡人民政府商定,宜宾市钓鱼运动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,于2018年9月20日(星期四)在宜宾市临港石鼓乡“川南休闲谷干部拓展训练中心”举办宜宾市临港石鼓乡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钓鱼比赛。现将有关比赛的《竞赛规程》发给你们,请按《竞赛规程》的要求积极组织参赛。
一、主办单位:宜宾市临港石鼓乡人民政府
二、承办单位:佳木斯市钓鱼协会
三、比赛时间:2018年9月20日
四、比赛地点:宜宾市临港石鼓乡川南休闲谷干部拓展训练中心
五、参赛范围:
各县(区)、机关、企事业单位,钓鱼协会、钓鱼俱乐部、爱好钓鱼的其他人员均可报名参加(但身体必须健康)。人员限制100人
六、比赛项目:个人赛
七、比赛办法:(比赛共分3局)
1、第一局:手竿钓混合鱼(重量)有效鱼种(所有鱼种都有效)时间70分钟,竿长不超过4.5米;
2、第二局:手竿钓鲫鱼(尾数),时间70分钟,竿长不超过4.5米;
3、第三局:手竿钓混合鱼(尾数)所有鱼种都有效。时间70分钟,竿长不超过4.5米;
八、比赛规则
1、原则上按中国钓鱼运动协会比赛规则执行;
2、赛前运动员凭参赛证抽签确定赛区、钓位;
3、运动员垂钓区域为本人钓位两侧中线的正前方,左右不超过相邻钓位的中线;
4、运动员钓点不得低于离岸竿长;
5、饵料自备,严禁使用活饵和对水体、鱼类有害的添加剂;
6、一名运动员限使用一支竿作钓,每支竿限一副线组,两颗无倒刺钩;
7、必须使用立漂。
8、裁判长未发布号令前,所有钓具一律不得进入水体;
9、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未入护鱼获为无效鱼;
10、每局比赛结束后,运动员在钓位等待记录成绩,并由裁判员带领统一进行顺时针换位;
11、比赛严禁抛投诱饵,禁止除鱼钩挂饵外的任何形式打窝、抛投,钓具其他部位不能粘、挂饵料入水,否则视作违规;
12、如钓上大鱼,鱼越过相邻钓位的中线时间不得超过90秒,运动员越位溜鱼、抄鱼者,该尾鱼获为无效鱼。
九、名次录取、奖励及成绩统计
1、本次参赛确定获奖录取名额为13名;
2、采用负积分制按照参赛运动员3局比赛成绩名次分之和录取前13名。如总成绩相同则第一局比赛成绩名次靠前者名次列前,如成绩再相同,则第二局比赛名次靠前者名次列前,依此类推。
3、未中鱼者,以该局所在赛区实际参赛人数加一分为其该局比赛成绩,弃权或中途退出比赛者不计成绩。
4、奖励:
第一名奖金3000元
第二名奖金2000元
第三名奖金1000元
第四至十三名,每人奖金200元。
5、为丰富本次钓鱼比赛活动气氛特设抽奖环节决定参与奖(实物)。
十、裁判与罚则
1、本次比赛总裁判长、分区裁判长、裁判员由市钓协指定;
2、违规行为一经发现,可处以警告、降档、罚加分和取消比赛资格;
3、有严重违规或无理取闹行为的,经总裁判长批准后,取消比赛资格。
十一、报 名
1、参赛人员每人交参赛费100元;
2、报名费由市钓鱼运动协会统一收缴,凭据回单位报销。报名费全部用于本次比赛开支;
3、报名时间:自通知发出之日起。名额报满为止。
4、报名地点:都长街(市委办公大院后门)
联 系 人:蒋光荣(市钓鱼协会办公室主任)
联系电话、微信:15328811897 QQ:348658810
冯盛先 联系电话:15183119375
十二、其他事项
1、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,男不超过70周岁;女不超过65周岁;
2、参赛活动人员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安全责任自行评估、自行负责;
3、比赛风雨无阻、运动员自备雨具。
4、鱼获处理:比赛钓的鱼获一律交鱼塘处理;
5、比赛运动员往返交通费自理。比赛当日午餐由市钓鱼协会统一安排;
6、报到:比赛运动员必须于9月20日上午8:00时到达比赛地点报到,并领取参赛证,凭参赛证抽签确定赛区钓位。
7、9:20准时开赛。
8、12:00午餐(盒饭)。
9、下午1:20下半场开赛。
(各位钓友经多次多方征求意见此规程作了修改。为此,以此规程为准)
临港石鼓乡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钓鱼比赛项目组委会
名誉主席:徐国华 卢仁江
主 席:陈小立(市钓鱼运动协会 会长)
执行主席:刘礼华(市钓鱼运动协会 副会长)
高成志(市钓鱼运动协会 副会长)
严钜光(市钓鱼运动协会 副会长)
曾道富(石鼓乡人大主席)
余文华(石鼓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)
仲裁委员会主任: 罗俊(市体总办主任、 市钓鱼运动协会 副会长 )
仲裁委员会副主任:李 昂(市钓鱼运动协会副会长、秘书长)
仲裁委员会副主任:王用雄(石鼓乡农业工程师)
总 裁 判 长:樊铭瑜( 市钓鱼运动协会副秘书长)
分 区 裁 判 长:蒋光荣(市钓鱼运动协会副秘书长、办公室主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