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册登录
❶ 对于从未使用过电子税务局或税务APP的用户,需进行用户注册。点击【我的】进入个人中心页面,点击“立即登录”进入登录页面,选择“用户注册”,跳转至【用户注册】。
❷ 对于已有电子税务局或税务APP账号的用户,直接进行用户登录。登录方式可选择账密登录、短信登录、扫脸登录、指纹/面容登录。
代开发票
❶ 首页左上角定位选择“湖北”,点击首页“代开增值税发票”,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人脸识别;或者点击【办&查】-【发票使用】-【代开增值税发票】功能菜单进入代开模块。
❷ 点击“货物、服务等一般代开”。点击“新增代开申请”,进入购销信息填写页面。
❸ 点击“添加购买方”,选择“是否自然人”,一般情况下购买方是企业单位,不是自然人,要选“否”。填写“名称”及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身份证件号码”(系统可自动根据购买方名称模糊搜索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身份证件号码供开票人选择,切记不能选错,否则发票会开具错误),点击“展开”可填写更多信息,可根据开票需求自行选择填写非必填项,填写完成后点击“保存”。
❹ 点击“应税销售行为发生地”一栏中的“添加应税发生地”,据实选择应税行为发生地(即货物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),选择完成后点击“保存”(后续的审核环节将由应税发生地税务机关负责审核)。
❺ 点击“添加项目信息”,录入关键字搜索项目编码及简称,录入金额、选择税率,填写完成后点击“保存”。例:“项目编号名称”输入关键字“橙”,选择“*水果*柑橘类水果”,“项目简称”填写“九月红”或“纽荷尔”等具体品种,“金额”据实填写开票金额,“税率/征收率”默认“免税”,点击“展开”可填写更多信息,根据开票需求自行选择填写(非必填项)。
❻ 如需在发票票面备注其他信息,可在“备注信息”一栏填写需要备注的内容,否则无需填写。点击“下一步”,进入纳税信息确认页面。
❼ 对于交易金额较大、频次较高的业务,系统会提示提交协议、合同等资料,请在阅读完风险监控提示后点击“继续办理”,提交真实交易资料。
❽ 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费信息,免税农产品不需要交税,确认无误后点击“提交”,显示“提交成功”后等待税务机关审核。
发票下载
从【代开增值税发票】-【代开发票查询】界面进入或者从开具成功界面进入发票下载界面:点击【确定】,进入发票预览页面,点击相应的按钮,选择“下载发票”进行下载,购货方也可在电子税务局查询到发票信息。
注意事项
❶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免征税费,本指引以柑橘为例,其他农产品可以比照操作。
❷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市场主体需要自行开票,不能通过该操作代开发票。
❸ 申请人对交易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,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不得虚开发票。
附:收购协议模板供参考
特别提示
针对操作中的常见疑问,官方给出明确答复:免税政策仅限初级农产品,经腌制、罐装等加工的制品需按13%税率开票;代开额度与个人信用等级挂钩,信用良好的农户单笔限额可达50万元;若误填购买方信息,需在税务机关审核前撤回申请,已开具的错票必须作废重开。
特别提醒农户注意三大红线:不得为非自产农产品代开发票,不得收取开票手续费,不得协助收购方拆分开票。2023年湖北某合作社因虚假代开200万元茶叶发票,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。建议大宗交易农户提前通过12366热线预约税务专员指导,确保业务合规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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