佳木斯市钓鱼协会文件
宜钓发(2017)01号
佳木斯市钓鱼协会
关于举办2017年春季钓鱼比赛的通知
机关、企事业单位,各钓鱼协会:
经市钓协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,于2017年3月18日(星期六)在宜宾长江珍稀鱼类健康养殖基地(宜宾市翠屏区李庄安石社区《梦里水乡》农家乐,宜长路15公里处)
举办宜宾市2017年春季机关、企事业单位钓鱼比赛。现将有关比赛的《竞赛规程》发给你们,请按《竞赛规程》的要求积极组织参赛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竞赛规程
2.参赛运动员报名表
佳木斯市钓鱼协会2017年3月6日
佳木斯市钓鱼协会春季机关、企事业单位
钓鱼比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佳木斯市钓鱼协会、宜宾市机关工委
二、承办单位:宜宾市纪检监察学会市国资委分会
二、比赛时间:2017年3月18日
三、比赛地点:宜宾长江珍稀鱼类健康养殖基地(宜宾市翠屏区李庄安石社区《梦里水乡》农家乐,宜长路15公里处)。
四、参赛范围
市级机关、企、事业单位钓鱼协会(每个协会4人)。宜宾市纪检监察学会市国资委分会40人、市直机关工委工会工作委员会直属单位100人。限量200人以内。
五、比赛组别
中青年组:60周岁以下钓手;
老 年 组:60周岁以上钓手。
六、比赛办法
1、手竿钓对象鱼(尾数)2局,有效鱼种鲫、每局70分钟,竿长不超过4.5米;
2、手竿钓混合鱼(重量)2局,有效鱼种为鲤、鲫、草鱼、每局70分钟,竿长不超过4.5米;
七、比赛办法规则
1、原则上按中国钓鱼运员协会比赛规则执行;
2、赛前运动员凭参赛证抽签确定赛区、钓位;
3、运动员垂钓区域为本人钓位两侧中线的正前方,左右不超过相邻钓位的中线;
4、运动员钓点不得低于离岸竿长;
5、饵料自备,严禁使用活饵和对水体、鱼类有害的添加剂;
6、一名运动员限使用一支竿作钓,每支竿限一副线组,两颗无倒刺钩;
7、中青年组必须使用立漂。
8、裁判长未发布号令前,所有钓具一律不得进入水体;
9、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未入护鱼获为无效鱼;
10、每局比赛结束后,运动员在钓位等待记录成绩,并由裁判员带领统一进行顺时针换位;
11、比赛严禁抛投诱饵,禁止除鱼钩挂饵外的任何形式打窝、抛投,钓具其他部位不能粘、挂饵料入水,否则视作违规;
12、如钓上大鱼,鱼越过相邻钓位的中线时间不得超过90秒,运动员越位溜鱼、抄鱼者,该尾鱼获为无效鱼。
八、名次录取、奖励及成绩统计
1、按本次参赛运动员实际人数10︰1的比例确定获奖录取名额; 2、按照参赛运动员个人4局比赛成绩之和倒序录取(倒积分制)、并给予适当奖励;出现相同总成绩的,以尾数多者取胜;以上都相同的,以抽签确定名次;
3、未中鱼者,以该局所在赛区实际参赛人数加一分为其该局比赛成绩,弃权或中途退出比赛者不计成绩。
4、为了更好的调动广大钓鱼爱好者的积极性特设参与奖。
八、裁判与罚则
1、本次比赛总裁判长、分区裁判长、裁判员由市钓协指定;
2、违规行为一经发现,可处以警告、降档、罚加分和取消比赛资格;
3、有严重违规或无理取闹行为的,经总裁判长批准后,取消比赛资格。
九、报 名
1、参赛人员每人交参赛费100元;
2、报名费由市钓协统一收缴,凭据回单位报销。报名费除必要的开支外,全部作为奖金;
3、报名时间: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至3月15日截止。
4、报名地点:都长街人大接待站隔壁(意园饭店对面)
联 系 人:蒋光荣(市钓鱼协会办公室主任)
联系电话、微信:15328811897 QQ:348658810
冯盛先 联系电话:15183119375
十、其他事项
1、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,男不超过70周岁;女不超过65周岁;
2、参赛活动人员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安全责任自行评估、自行负责;
3、比赛风雨无阻、运动员自备雨具。
4、鱼获处理:比赛钓的鱼获一律交鱼塘处理;
5、比赛运动员往返交通费自理。比赛当日午餐由市钓鱼协会统一安排;
6、报到:比赛运动员必须于3月18日上午8:00时到达比赛地点报到,并领取参赛证,凭参赛证抽签确定赛区钓位。
7、9:20准时开赛。
8、12:00午餐(盒饭)。
9、下午1:20下半场开赛。
宜宾市2017年春季钓鱼比赛组织委员会
名誉主席:徐国华 卢仁江
主 席: 陈小立(市钓协会长)
执行主席:刘礼华(市钓协副会长)
蒋 书 (市级机关工委副书记、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)
高成志(市钓协副会长)
胡跃新(纪检监察学会市国资委分会会长)
仲裁委员会主任: 罗 俊( 市钓鱼协会副会长 )
仲裁委员会副主任:李 昂(市钓鱼协会秘书长)
仲裁委员会副主任:杨 君(纪检监察学会市国资委分会秘书长)
总 裁 判 长 :樊铭瑜( 市钓鱼协会副秘书长)
分区裁判长:蒋光荣(市钓鱼协会副秘书长、办公室主任)
陈 勇((市直机关工委工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)
裁 判 员:
报 名 表
参赛单位:
联系人:
电 话:
2017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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